首页 关于我们 霍尔果斯优惠政策 霍尔果斯公司注销 节税案例 前海百丰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

一、企业所得税“五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的相关规定: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五减”

根据《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 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

马上了解更多政策

(二)政府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霍特管办发[2013]55号),对于新设立企业,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园区实际缴纳税款,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当年留存地方财政的总额在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率予以奖励。

(三)霍尔果斯人才引进政策

霍尔果斯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1.对在重点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试验区创新创业,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突破、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采取“一事一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2.对青年人才大学生创业给予科技创业培训等支持,提供50—150平方米2年免租金办公用房,创业成效明显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初期创业补贴。

(四)影视传媒类企业的优惠政策

1、新注册公司享受五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五年后地方留存的那部分税收(占40%),将以“以奖代免”的方式返还给企业。

2、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最后按5:5分)及其他附加税(100%地方留存)总额地方留存部分(即50%的增值税和100%的附加税)年缴纳满100万开始按比例奖励,奖励幅度为政府留存部分15%-50%。

    霍尔果斯更适合实力雄厚的影视公司或已经建立自己“影视商业帝国”的明星人物,企业所得税正常征收的税率是25%,而在霍尔果斯免税备案期间,企业所得税直接免征,这部分税收的减免确实能为公司节省大笔税费。

马上注册
© 2015-2020 深圳市百丰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75123号-2